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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编:650224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》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
建设单位:昭通市昭阳区卫生健康局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、检测报告、专家意见等(详见附件)
公示时间:自公示之日起至少20个工作日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名真实
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联 系 人:赵师
联系电话:13638809666